出了旅馆的门。
他决定去法庭。不去法庭。那个人也会杀他。去法庭。至少能死在明处。
他走到弄堂口。黑车还在。车里的人看了他一眼。没动。
他往前走。走了两条街。拐了一个弯。法庭在望。灰色的石头建筑。门口站着法警。围着人。记者。看热闹的。
他走到法庭门口。台阶。一级一级往上走。走到最后一级的时候。他停下来。回头看了一眼。
没人跟着他。
他松了一口气。转过身。准备进门。
然后他看见了。
法庭门口的柱子上。贴着一张纸。纸上画着一个人像。寥寥几笔。但轮廓清楚。一个男人。穿长衫。左手垂着。小指缺了一截。
人像下面写了一行字:
“刘维周。皇姑屯军需处长。炸药经手人。”
刘维周的瞳孔缩了。他伸手去撕那张纸。手指头碰到纸的瞬间。他听见了一声响。
很轻。嗖。
他低头看自己的胸口。胸口上多了一个洞。很小。圆的。血从洞里往外冒。咕嘟咕嘟的。像泉眼。
他往前栽倒。脸磕在台阶上。牙磕掉了两颗。满嘴是血。
法警冲过来。记者冲过来。看热闹的人围上来。
刘维周躺在台阶上。眼睛睁着。他看见天空。灰蒙蒙的。上海的天。他看见一个人站在人群外面。穿灰布长衫。戴礼帽。下巴上有一道疤。那个人看着他。然后转身走了。
刘维周的手攥着。手心里是两颗扣子。铜的。圆的。刻着“南满”。
六
法医验尸。
刘维周。男。四十三岁。致命伤:胸口贯穿伤。子弹从正面射入。从后背穿出。伤及心脏。当场死亡。
凶器:步枪子弹。从距离两百米外的建筑物射出。
警察封锁了现场。搜查了那栋建筑物。楼顶。空弹壳。一枚。汉阳造。
弹壳旁边。放着一颗扣子。铜的。圆的。刻着“南满”。
法医报告的最后一行。写着:
“死者胃内发现异物。圆形。金属。刻有文字。经鉴定为铜扣。文字:南满。编号:第三方面军军需处制。”
刘维周把第三颗扣子吞进了肚子里。
他死的时候。肚子里有一颗扣子。手心里有两颗。三颗。
但皇姑屯的扣子。总共只有五颗。
第一颗在张作霖衣领里。第二颗在铁轨边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