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务带了嗅探犬,咖啡的气味能掩盖一切,唯独盖不住他三天没洗澡的人味。
傍晚的时候,陈明月来了。
她是从后巷翻墙进来的,身上穿着粗布工作服,头上包着一块灰布头巾,脸上抹了煤灰,看着像个烧锅炉的女工。她掀开地板门,顺着梯子下来,看见林默涵的时候,眼眶红了一瞬,但没有哭。她把手里的布袋放在地上,从里面取出一个油纸包和几件换洗衣服。
“烧饼。”她说,“刚出炉的。”
林默涵接过烧饼,咬了一口,是芝麻馅的。他看着她,发现她左手手背有一道新的划痕,血已经凝住了。
“怎么弄的?”
“翻墙刮的。没事。”陈明月在他对面坐下来,膝盖碰着他的膝盖,那个距离极近。她抬头看着他,眼睛里的红还没退干净,“组织那边传来了消息。张启明在台北宪兵队指认了你的照片。魏正宏确认了,你就是1947年在南京被捕过的‘李涛’。”
林默涵的手指攥紧了烧饼。1947年。那个夏天,他在南京做地下交通员,被叛徒出卖,关了一个月。审讯他的人就是魏正宏。当时他用的是化名“李涛”,身份是南京中央大学的学生,因为证据不足被释放。他以为那件事过去了,没想到七年之后,魏正宏在台北的办公室里重新翻出了那张卷宗。
“魏正宏记得我的脸。”林默涵的声音很低。
“对。他亲自在通缉令上加了两个字——‘共谍’。”陈明月从衣服内袋里掏出半张报纸,展开给他看。报纸是《中央日报》,头版右下角印着通缉令,林默涵的画像下面是他的名字,然后是五个字——“务必活捉”。魏正宏在名字下面用红铅笔划了两道杠。
林默涵看着那张报纸上的画像。画像画得不像,眼睛太小,鼻子太宽,下巴太圆。但画像旁边的文字说明里有一句话——“此人左手腕内侧有一枚铜钱大小的烫伤疤痕,系少年时期在重庆躲避日机轰炸时留下的。”
他下意识用右手盖住了左手腕。那道疤跟了他二十年,他自己平时都忘了,此刻被人印在报纸上,忽然觉得那块皮肤发烫。
“今晚十一点发报。”林默涵把报纸叠好,放到一旁,“你帮我做一件事。”
“你说。”
“去延平北路找苏曼卿。她去了五金行,如果到八点还没回来,你就去找她。暗号是——‘今天有巴西豆吗?’她回‘只有哥伦比亚的’。”
陈明月点头。她站起来,走到他面前,把一样东西塞进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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