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卷·第十章 签字的人
一
1932年9月7日。上午十一点。北平。铁狮子胡同。张学良公馆。书房。
张学良把那张账本放在桌上。账本是军需处的出入库总账。封皮上写着“第三方面军军需处”。线装的。纸边卷着。发黄。上面有两个人签字的笔迹。第一个。刘维周。第二个。他认了三年。没认出来。现在他认出来了。第二个人的笔迹。是韩志远的。
韩志远站在他对面。灰布军装。袖口绣着“帅府卫队”。左手垂着。小指缺了一截。他站得笔直。手垂在身体两侧。手指头并拢。他从来不乱动。他像一尊石像。但今天。他的石像裂了。他的嘴唇在抖。指头在抖。眼睛红了。
“韩志远。账本上第二个签字的人。是你。”
韩志远没说话。他的嘴唇抖了三下。然后他开口了。声音哑的。像砂纸磨铁。
“是我。”
“你签了字。炸药出去了。我爹死了。”
“对。”
“你为什么签?”
“毛人凤逼的。”
“他怎么逼你?”
韩志远从兜里摸出一样东西。是一张照片。黑白的。一个年轻人。被绑在椅子上。脸上有血。嘴角裂了。眼睛肿了。韩志远把照片放在桌上。
“我哥。毛人凤抓了我哥。关在奉天驿前日本旅馆二楼。他不让我哥死。他让我哥活着。活着受罪。他跟我说。你签了字。你哥就能活着。你不签。你哥就死。我签了。我哥活着。但三个月后。我哥还是死了。弹片扎进后脑勺。毛人凤让他去铁轨边。让他塞扣子。让他看着大帅死。我哥做了。他做了之后。毛人凤杀了他。用弹片。不是他自己的弹片。是毛人凤从皇姑屯捡的弹片。扎进他后脑勺。他死了。抬回家中。他死之前。跟我说了一句话。”
“什么话?”
“他说。‘弟。别签。签了。你就是第三只手。’”
张学良攥着账本。指头关节发白。他想起韩志远。想起韩志远在帅府卫队待了三年。每天给他端茶。每天给他关门。他笑。他说话。他走路。脚后跟先着地。步子迈得匀。他在等。等他哥的名字被洗清。等毛人凤露出真面目。等张学良发现真相。但他也在赎罪。他签了字。炸药出去了。他爹死了。他赎了三年的罪。每天端茶。每天关门。每天笑。每天走路。脚后跟先着地。步子迈得匀。
“韩志远。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?”
“因为我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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