母亲的声音仿佛还在耳边:等你长大了,就来找娘。咬着牙,贾富贵又活了过来。
后来,贾富贵学会了很多。比如:跟狗打架只为一块烂肉,跟猪抢窝只为不被雨淋,跟鸡抢食只为让肚子不叫。学会了被人踹了不吭声,被人吐口水不擦,被人踩了手不叫疼——只要给口吃的,贱兮兮的笑容永远挂在脸上。学会了在生与死之间走路,往左一步是活着,往右一步就是死。
贾富贵选了往左。因为还没长大。因为还想去找娘。
七年后的一个秋天,平邑县来了一个年轻人。
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青衫,腰间系着一条旧布带,怀里揣着一块泛黄的玉佩。脸上没有少年的青涩,眉宇间却有一种跟年龄不符的沉静。
站在县衙门口,年轻人抬头看了看那块匾额,嘴角微微一动,像是笑了一下。
轻声道:牛德昌,我回来了。
年轻人身后,是七年的流浪,是三百里路的风霜,是一个少年把自己从骨头里重新长出来的血和泪。
年轻人是贾富贵。
大宇朝最年轻的举人,平邑县有史以来第一个从乞丐做到功名的人。
也是这块土地上,即将降临在牛德昌头上的,一场迟到了七年的风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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