¼Œ然后闭上眼睛靠在椅背上。
照片上的人,就是“沈墨”。
张启明的供词写得很详细。那个软骨头从被捕到开口用了不到二十个小时,供出了“高雄有个戴金丝眼镜的商人情报员,经常往来台北和高雄之间,在明星咖啡馆接头”。张启明不认识“沈墨”的真名,但他描述了林默涵钱包里的那张照片——一个年轻***在南京夫子庙前,背后写着“李涛”两个字。
魏正宏昨晚第一眼看到这张照片时,心脏猛地收缩了一下。那种感觉他很久没有过了,像猎人追踪了多年的猎物终于出现在射程之内。他让人连夜翻查1947年的旧档案,虽然档案堆积如山,但“李涛”这个名字他始终记得。那是他职业生涯中为数不多让他事后反复复盘、始终觉得不对的案子。
十五分钟后,江一苇送来了旧案卷宗。魏正宏翻开泛黄的纸页,在1947年4月12日的行动记录里找到了自己的亲笔签名。记录写着:“嫌疑人李涛,男,约二十四岁,自称中央大学经济系学生,无明确犯罪证据,经审讯后释放。承办人:魏正宏。”
他把旧记录和那张新照片并排放好。相隔八年,但五官的轮廓、眉眼的间距、特别是右边眉尾那道几乎看不见的小疤痕,完全吻合。魏正宏用放大镜在两张照片之间来回比对,最终确认:沈墨就是李涛,李涛就是那个1947年在南京茶楼里被他亲手放走的地下党。
他靠回椅背,长长吐出一口气。八年了,那个人就在他的地盘上活动,经营贸易行、结交权贵、传递情报,甚至就在他的眼皮底下进出台北。魏正宏感到一股滚烫的怒意从胃里升起来,混合着某种近乎羞耻的挫败感。他当初放走的那个年轻人,八年后成了他职业生涯中最大的威胁。
魏正宏按下了桌上的内部通话按钮:“江秘书,通知行动科全体人员,半小时后开会。”
“处座,需要通知其他科室吗?”
“先不要。这件事在确认之前,知情人越少越好。”
“是。”
魏正宏放下话筒,站起来走到窗前。他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台北盆地,远处的观音山在云雾中若隐若现。他想起自己办公室里挂的那幅字——“宁可错杀三千,不可放过一个”。这八个字是他请于右任先生写的,挂在墙上七年,他每天进门都能看见。但此刻他觉得这幅字像一面镜子,照出了他八年前的那个失误。
错放了一个,等于放走了整条鱼。
上午九点,行动科会议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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