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就是直接拿出手机开始拍拍拍,顺便把该复制的一些东西复制下来。
等一切都完成之后,周云随即起身,伸了个懒腰。这也得亏是现在手机拍照很方便,换做以前阅卷的时候,那最起码都是两个以上律师过来,然后在这里吭哧吭哧地抄。
要不然为什么刑诉法规定里阅卷方面有“摘抄”这个词,就是因为以前真的是过来抄的。
当然以前的话还有一个办法,就是拿个能录音的设备过来,在这里一边念一边录音,等回去之后再找个律所的牛马,把录下的这些东西转换成文字卷宗。
所以现在有很多老登律师依旧有这个习惯,他们不喜欢用电脑,就喜欢在那里对着一个录音笔什么的,夸夸夸说一顿,然后律所的牛马在那里费劲巴拉地给他弄成文字。
不过现在也更好了,毕竟语音转换文字功能这么先进,放在之前,那真的是全靠牛马手敲。
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,周云随即便去和立案庭庭长告辞。
庭长也没有多说什么,按照正常的情况来看,这位周律师应该很快就能和自己这边再见面了。
不过已经都这样,他也无所谓,再苦一苦刑庭的同志就好了……反正不是苦自己。
他在几分钟前把这个情况和领导汇报了一下,领导那边的意思也很明确,虱子多了不痒,债多了不愁。
而且主要是现在东方市中院这个情况也不适合再硬刚了,太危险,你看前面才进去一个副院长,几个法官。
要是再硬刚下去,那个周云还要玩命怎么办?所以就由他去吧。
正好民庭那边对刑庭的这帮人冷嘲热讽,很不满意,这样大家也能公平一点,反正绩效这个东西嘛,要么大家都有,要么大家都没有。
周云带着复制好的卷宗回了东方市分所,坐到自己的办公室里开始研究了起来。
很多东西,他必须见到原始卷宗才能确认,当事人嘴里的话,他从来都是不信的。
仔细把这几份卷宗研究了一遍之后,周云终于有了一个初步的判断。
应该说,和自己之前想的差不多,比如钱秀珍儿子这个案子,在他看来,这有很大的可能就是无罪。
双方发生争吵,一个准备上楼,另一个拽着不让走,那甩了甩胳膊,这也很正常。
总不能说,我甩胳膊这一下,就是冲着让你受伤、让你骨折去的吧,谁能想得到呢?
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,在我们国家要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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