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他不想多看,而是因为他觉得,有些东西,看一眼就够了。看多了,反而会记住。记住了,反而会牵挂。
他不想牵挂。
在大理住了几日,游遍了苍山洱海,也吃遍了当地的小吃。他最爱的是洱海里的弓鱼,清蒸出来,肉质细嫩,鲜美无比。还有当地的乳扇,烤得焦黄,刷上玫瑰糖浆,咬一口,又香又甜。
他把这些都记在了游记里,连吃了几碗米线都写得清清楚楚。
第四天早上,他收拾行囊,继续南下。
他的计划是走到玉龙雪山脚下,看一看那座传说中的雪山,然后就掉头回家。他爹要是知道他跑了这么远,估计得气得把桌子拍碎。不过他也不在乎,反正他爹拍碎过好几张桌子了,不差这一张。
走了几天,这日来到玉龙山下的一座古镇。
镇子不大,百来户人家,依山而建,层层叠叠。青石板路被岁月磨得光滑,两旁的店铺挂着褪色的招幌,在风中轻轻摆动。街上有卖糖葫芦的,有卖烤红薯的,还有卖绣花鞋垫的老太太,坐在门槛上打盹。
肖子枫找了家酒楼,在二楼靠窗的位置坐下。
酒楼叫“望雪楼”,名字取得很直白——坐在二楼的窗口,正好能看见玉龙雪山的一角。山顶覆着终年不化的积雪,在阳光下闪着银白色的光,像是哪位神仙撒了一把碎银子。
他点了几个菜,要了一壶当地的花茶。菜还没上,他先掏出游记,把今天的见闻记下来。他写字很快,笔尖在纸上游走,发出沙沙的声响,像春蚕吃桑叶。
隔壁桌来了两个人。
肖子枫没有抬头,但他的耳朵动了一下。行走江湖,眼观六路耳听八方,这是父亲从小就教他的。他虽然不爱练武,但父亲教的一些基本功夫,他还是学了些的。
那两个人一黑一白。
一个肤色黝黑,像是常年浸在墨汁里,连眼珠都是深不见底的暗色。另一个白得发亮,皮肤白得近乎透明,能看见皮下的青色血管,唇色却泛着一层不正常的嫣红。
两人都穿着深色的斗篷,帽兜拉得很低,遮住了大半张脸。
一黑一白,一高一矮,一胖一瘦,与这间热闹的酒楼格格不入。
肖子枫瞥了一眼,没在意。
天下之大,奇人异士多了去了。在塞外,他还见过胸口碎大石的卖艺人呢,那人的胸口真能碎大石,连碎五块面不改色。跟那比起来,一黑一白两个人算什么稀奇?
他低下头,继续写游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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