阮玲玉的手停住了。
“他告什么?”
“侵占。伪造文书。他说你拿了他的东西。他还说——”
“说什么?”
“说你和唐季珊是通奸。”
阮玲玉笑了。笑得很难看。嘴角往上翘。但眼睛里没光。
“通奸。”
她念了一遍这两个字。
“我十五岁跟他。他没名没姓地跟我同居了八年。他抽大烟。他跳舞。他把我的钱花光了。他打我。我走的时候。还每个月给他一百块。现在他说我通奸。”
蔡楚生没说话。
阮玲玉站起来。走到窗口。窗外是上海的弄堂。晾衣杆上挂着女人的旗袍和男人的衬衫。风吹过来。衬衫鼓起来。像一个人站在半空中。
“蔡导演。”
她说。
“你知道什么叫人言可畏吗?”
蔡楚生看着她。
“不知道。”
“我也不知道。但我快知道了。”
四
那天晚上。阮玲玉回到家。唐季珊坐在客厅里。他面前摆着一份报纸。报纸是《晶报》。上面有一篇文章。标题是:“阮玲玉情史——从张达民到唐季珊”。文章里写了她跟张达民的同居。写了她跟唐季珊的关系。写了梁赛珍。写了“三角恋”。写了“通奸”。每一个字都是刀子。每一句话都是血。
唐季珊把报纸推到她面前。
“你看看。”
阮玲玉没看。她识字不多。但她认得自己的名字。她看见“阮玲玉”三个字在报纸上。被黑框圈着。像讣告。
“季珊。”
她说。
“那篇文章。是谁写的?”
唐季珊没回答。他站起来。走到窗口。点了一根烟。烟抽到一半。他转过身来。
“玲玉。你明天去法院。跟张达民把话说清楚。你告诉他。你跟我了。你跟他没关系了。”
“我说过了。”
“你再说一遍。”
“我说过了。他不听。”
唐季珊把烟头摁灭在烟灰缸里。摁得很重。烟灰缸是玻璃的。差点被他摁碎。
“那你就在报纸上登个声明。说你和张达民早就分了。说你跟我在一起。是自由的。”
阮玲玉抬起头。看着他。
“登声明?”
“对。登声明。”
“登了声明。小报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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