戴,脸上没有化妆。她的眼睛很亮,但不是那种天真的亮,是那种“我知道我在做什么”的亮。
我不认识她。我确定自己不认识她。我换脸之前是王建国,王建国之前是蓝芩,蓝芩之前是颜时序。我见过的人,每一个都记得。
这个女人的脸,不在我的记忆库里。
我压低声音,用只有她能听见的音量问:“你认识我?”
她没有回答。
她的左手从身侧抬起来,手指朝自己的左手腕指了一下。动作很快,快到如果不是我这种经过训练的人,根本不会注意到。
我的目光落在她的左手腕上,卫衣的袖子遮住了手腕,看不见任何东西。她指自己手腕干什么?那里有什么?我脑子里闪过无数个问号,但没有时间想。
因为那个女人动了。
她的动作没有任何预兆。
前一秒还趴在地上,后一秒整个人弹了起来,像一根被压缩到极限的弹簧突然松开。她的右手从卫衣口袋里抽出一支笔,不是一般的笔,是战术笔,金属的,尖端很尖。
她朝最近的劫匪扑过去,那个人正背对着她,注意力在柜台方向。战术笔精准地扎进他的颈侧,不是喉咙,是颈动脉窦。那个劫匪的眼睛瞪得溜圆,嘴张开,没有发出任何声音,身体软了下去。
秒杀,我心里一惊。
这女人的身手,不在我之下。
我没有犹豫,她动了,我就必须动。
因为剩下的四个会反应过来,会开枪。我不能让她一个人面对四把微冲。
我的身体从地上弹起来,重心压低,右脚蹬地,朝门口左边那个劫匪冲过去。那个劫匪刚转过头,看到同伴倒下,下意识地抬枪。我比他快。我的左手抓住枪管往上一推,右手掌根砸在劫匪的鼻梁上。鼻骨碎裂的声音像踩碎一块饼干。劫匪仰面倒下,枪掉在地上。
我没有捡枪,不需要。
右边那个劫匪已经转过身来了,手指扣在扳机上。我没有退,朝前迈了一步,侧身,让开枪口的方向,右肘狠狠砸在他的太阳穴上。那人像一截被砍倒的木头,直挺挺地倒下去,后脑勺撞在地上,再也没有动。
我用了不到三秒,剩下两个,是中间那两个。其中一个已经举起了枪,枪口对准了那个女人。
女人刚解决完柜台前那个,背对着他,来不及转身。我没有时间想,从地上捡起一把微冲,我不会用微冲,但我会扔。
我把枪当砖头甩出去,枪托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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