卡地亚的限量款,全球只有二十条,但她的手指上没有婚戒,不是没结婚,是把婚戒换成了另一枚更大的钻戒。暴发户的新贵?角落里的那个中年男人,一个人站着,不和任何人交谈,手里端着香槟但不喝。他的站姿——双脚与肩同宽,重心微微前倾,右手空着,左手插在口袋里。军警出身。我用了不到一分钟,把在场的人分成了三类:有钱的,有权的,有枪的。我自己是第四类:没钱的,没权的,但有枪的,只是没人知道。
我站在那里,一杯香槟喝了快二十分钟。不是喝得慢,是我不想再拿第二杯。因为每一次我去拿酒,都要穿过人群,每一次穿过人群,都要被人用那种目光看,不是敌意,不是好奇,是一种“你怎么也在这里”的困惑。像在高级餐厅里看到一个人穿着拖鞋走进来,所有人的目光都会跟过去,但很快又移开,因为不值得看。
我听见了一些声音。
“那谁啊?”一个女人问她的同伴,声音不大,但刚好够我听见。她的下巴朝我的方向抬了抬,嘴角带着一种“这个人和我们不是一类”的微笑。
“不认识,可能是什么暴发户吧。”同伴看了我一眼,目光在我的领带上停了一下,“那领带……是假的吧?”
“应该是。你看他那西装,肩垫都快掉到胳膊肘了。”
两个人捂着嘴笑了。声音不大,但我听得很清楚。我在心里骂了一句:妈的,老子这身加起来不到两千块,确实是假的,但你们不知道老子口袋里的支票是真的。不过脸上不能露出来。王建国应该尴尬。我低下头,看了看自己的西装,肩垫确实有点歪。我伸手按了按,把它按回原位。不是因为我介意,是因为王建国应该介意。
又过了一会儿,一个挺着啤酒肚的中年男人端着酒杯走过来,不是来找我说话的,是来拿我身后桌上的雪茄盒。男人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,鼻子里发出一声很轻的“哼”,像是不小心闻到了什么不好的气味。他拿了雪茄,没有看我,走了。我盯着他的背影,心里已经给他记了一笔。但脸上没有任何表情。
我把最后一口香槟喝完,把杯子放在旁边的桌子上。我注意到一个细节,在场的每一个人,喝完酒后都会把杯子放在侍者的托盘上,没有人会把杯子随便放在桌上。我放了。旁边一个女人皱了皱眉,伸手把杯子挪到了桌子的边缘,好像怕它碰脏了她的视线。我的嘴角微微抽了一下。这也太他妈装了。
酒会过半,人群开始松动。有人端着酒杯走来走去,交换名片,互相拍肩膀。我所在的角落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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