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司理参军进行覆审,查清案件事实。再交给司法参军,由司法参军提出量刑建议。
司法参军量刑之後,再递交给签判厅覆核。
签判厅覆核之後,再移交给知府(或知州)。
此案已由司法参军和签厅判官量刑,如今送到徐来手里,他却认为量刑过重。
「有哪里需要商榷的地方?」
王轲盯着案件看了一阵:「依据《宋刑统·斗讼律》:诸斗殴而误杀伤旁人者,以斗杀伤论,致死者减一等。斗殴杀伤致人死亡,按误杀罪减刑一等,当判流三千里。」
徐来拿起《宋刑统》,却没有翻到「斗讼律」章节,而是翻到「杂律」相关条款。
徐来指着杂律条款说:「此案的争执双方,并没有斗殴。他们只是口角争论,一方出於激愤带了锄头,但并未使用锄头打人。」
「甚至从头到尾,双方都没有身体接触。其中一方想要抢夺锄头,另一方的反应是避让,把锄头收回去不让其抢夺。」
「当锄头误伤旁人之後,涉案双方都停止争执,立即施救并且报官。」
「这如何能是斗殴呢?」
「应当按照《宋刑统·杂律》量刑,以过失杀人罪判决。三年徒刑即可,不必流放三千里。」
王轲把《宋刑统》背得滚瓜烂熟,不用查看相关条款,就知道徐来所言属实。
但司法参军以「斗殴误杀」量刑,他也下意识地认为该这样,并没有仔细考虑这是否属於斗殴。
以案发时的情况而论,可以判斗殴,也可以不判斗殴。
其实都没有问题。
王轲害怕惹徐来不高兴,不敢跟徐来唱反调,但心里又非常不爽。他自认为非常熟悉律法,而徐来只是一个初学者。
被一个初学者推翻自己的量刑,他觉得脸上无光很难接受。
王轲忍不住说:「司法参军是这般量刑的,我们签厅一般不会推翻法曹的决议。」
「不是推翻,是驳正!」
徐来措辞严厉道:「如果事事都依法曹,要我们签厅来干什麽?此案双方都是良善之民,从头到尾没想过斗殴,他们连身体接触都没有。误伤之後,立即救人,立即报官。」
「既然可以依法轻判,为何非要重判呢?更何况,误杀人者,还是被邻居占了地基边界,出於激愤才引出这桩案子。他事出有因,并未实际参与斗殴。若流放三千里,这一家人就毁了。」
「不如轻判,让他多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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